健康

定点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类型

  • 中文名:定点医疗机构
  • 外文名:
  • 地理位置:
  • 主管部门:
  • 开放时间:
  • 院长:
  • 医院等级:
  • 医院类型:
  • 医院院训:
  • 医保定点:
  • 经济类型:
  • 经营性质:
  • 通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资格审定
  • 确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 对象:参保人员
  • 作用: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 包括:公立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
  • 定点医疗机构介绍
    定点医疗机构是指通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部门)资格审定,并经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确定,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1]

    机构类型

    1、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

    2、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妇幼保健院(所)。

    3、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

    4、诊所、中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

    5、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6、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7、对社会服务的军队医疗机构。

    机构资格及审查

    资格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符合医疗机构评审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品种备药率达到标准,即三级综合性医疗机构备药率西药达到80%以上、中成药达到60%以上。

    二级综合性医疗机构备药率西药达到70%以上、中成药达到50%以上。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备药率西药达到60%以上、中成药达到40%以上;专科医疗机构备药率达到50%以上。

    遵守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和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近一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严格执行省、市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政策,并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

    严格执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接受劳动保障部门的监督检查,认真履行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的协议。

    建立健全与基本医疗保险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有必要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并建立与劳动保障部门相配套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审查

    地方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审查、确定和监督管理。

    首先,由愿承担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机构向所在统筹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审查所需的各项证明材料。

    第二,由统筹地区劳动和保障行政部门对提出申请的医疗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由参保人员在获得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范围内提出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选择意向,由所在用人单位统一汇总后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人的选择意向统筹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并通过签订包括服务人群、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医疗费用支付标准以及医疗费用审核与控制等内容的协议。

    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为什么允许参保人员提出定点医疗机构选择意向。

    机构分级分类管理

    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具体操作程序是:

    按定点医疗机构级别,根据其医疗保险管理及医疗费用发生情况分别划分为A、B、C三类,将管理规范、收费合理、医疗服务优良的定点医疗机构确定为A类。

    而把各项费用指标完成情况及管理工作较差的定点医疗机构确定为C类。对纳入B类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自查和检查相结合的管理方式,根据自查和审核情况进行比较,累计积分,积分较高的逐步改变费用审核方式,变普查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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